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 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沙河口区是辽宁省大连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大连市区西部,总面积48.32平方千米,山林面积6.4平方千米,海岸线长8千米。区内地势西高东低,有大顶山、白云山、西尖山等7座山岭。马栏河流经城区西部,向南注入黄海,全长15公里,为季节性河流。截至2010年,沙河口区有户籍人口652775人,常住人口693140人。管辖9个街道办事处、9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地址位于中山路393号。区内有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交通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